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加强新疆控股治理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新疆控股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其履职能力。6月27日,新疆控股以视频会的形式,组织所属各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共计40余人,开展了董监高履职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旨在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明确派出董事的职责,规范派出董事的履职程序,保证派出董事的有效履职、合规履职,促进新疆控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上,新疆控股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王彩霞领学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管理办法》,并指出,派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流程及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审慎表决义务;参培人员要认真学习所公司《章程》,督促任职完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定依法依规召开会议,统筹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培训,新疆控股风险管理部邀请了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鹏律师围绕《国有企业的董监高履职法律风险与防范》进行专题授课,以数起典型性违规违法鲜活案例为引,详尽阐述了公司法赋予董监高的权利与义务,重点解读了新疆控股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监事、高管权责及禁止性行为,强调国有股东委派董事要代为行使国有股东权利并对委派单位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负有积极维护国有资本权益的义务。同时针对法定代表人如何防范履职风险,提出“基本的法律素养不可或缺,遵守法律,畏权亦畏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有效运行,避免家长式管理”、“提升公司法务工作的权重,完善国企体制机制建设”的三条良性建议。
培训结束后,新疆控股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侯传安就此次培训中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公司及新疆控股派出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建立新疆控股派出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述职制度,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制度。(文/图 丁媛媛、屈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