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驻疆纪检组牵头组织新疆控股机关党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疆控股机关在家领导、部室负责人及广大党员20余人参加学习。
此次学习内容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九章69条内容进行解读。从监察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监察法起草过程和指导思想、监察法主要内容解读、监察法六大焦点解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指导,特别是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两者的区别和特点进行了对照解读,使大家掌握了两者的区别和职责。
国家监察委不是一个党的机构,它和党的机构“合署办公”;但它也不是政府机构,因为它已经从政府机构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个跟政府“平行”的机构。因此,它就是一个国家监督机关。国家监督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这些都是平行的。而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监督对象是党内领导干部,而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论是党员、民主党派还是无党派,只要是公职,都在监察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的公务员法,只要行使公权力、由财政供养,都算广义的公务员。因此,监察范围还包含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等。
学习内容解读完毕后,参会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讨论发言,公司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掌握和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此次学习内容认真体会,并做好学习笔记和解读宣传工作。(李宏英)